昨问今答
这个点子属于知识产权问题吗?如何保护? 陈先生问: 两个多月前,我呕心沥血为一家大型企业策划了一套完整的促销方案。该方案如果成功实施,将产生巨大利润。我在方案中明确写明了50万元的报酬并交给了该企业,哪知从此以后他们不跟我联系了。上次好不容易联系到他们,某位领导说他们研究过了,暂时不做,即使将来做,也是他们想出来的。 该方案以一个点子为主,知道了这个点子,他们很容易实施。可我与他们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我想,这属不属于知识产权的问题?我的劳动成果怎么保护呢? 本报作答:你的“点子”可以视为一种商业秘密,也是一种知识权利。不过,这样的权利主要是通过保密的方式来维护的,由于自己保密措施不当受到侵害,那是难于主张权利的。我看在这起纠纷里,你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主要是因为事先的防范措施不力。 把所有财产都留给继母,这样的遗嘱有效吗?文女士问: 父亲去世,留有继母、一子一女(都未婚)及70多岁的爷爷。父亲遗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继母。请问这是否有效? 本报作答:在遗嘱继承中,并非所有的遗嘱都是有效的,它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要件不具备的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对此明确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条款所指的缺乏劳动能力,是指没有劳动能力或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没有经济收入又没有生活来源,两者之间是并列的关系,必须同时具备。 在上述情况中,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及父亲。死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其子女、父亲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仅以子女未婚为由是不能成立的)。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死者的子女、父亲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则该遗嘱是无效的。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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